作家應當是一個精神的政府。
作家應當是社會的良心、時代的證人;也應當是心靈的守護神,希望的領航員。
作家應當站在人的立場:堅持公理與正義、信守和平與愛、追求善美和真實;透過文學和藝術的創作、評論和研究、透過社會批評、更透過文化運動,彰顯意義和價值。
因此,作家超越一切黨派和政治權力,自成健全強固的體系。
但是,四十年來實施戒嚴體制的台灣,作家沒有扮演正當角色的充分自由,也沒有發揮應有的功能的理想環境。在長期政治和商業公害侵襲下,雖然有些作家在困厄中堅持在野立場,努力實踐作家職志;卻也有些作家淪為政治附庸和商業幫間;有些文藝團體在濃厚官方色彩籠罩下,限制了文學藝術的健全發展。
反省過去,台灣的作家既未能建構一個精神的政府,監督政治權力,也未能創造出傑出的文學藝術品,得到社會的肯定和尊敬。喪失了應有的藝術和倫理的位置。
在改善和沈淪的轉捩點上,我們看到許多關心台灣前途的理論和實踐、批評和建設,一波一波前仆後繼展開,已獲得社會的重視支持,產生了成效。台灣的作家應當在認識上做全面的覺醒,在實踐上做徹底的投入,善盡社會責任。
我們深信:政治民主化、經濟合理化、文化優質化,是台灣社會的理想和憧憬。唯有全面的社會改革,才能重建我們的社會。而文化運動是一切改革的根源。唯有全面的文化改革,才能改善社會體質。
我們信守作家的藝術良心,將從各種創作、評論、研究,從文化運動,積極扮演作家的角色,發揮作家功能。
我們呼籲:所有作家做時代證人、社會良心:落實本土、開放胸襟;以世界性視野,開拓台灣文學藝術的新領域。
我們要求下列文化改革:
1. 確保作家創作自由;反對以任何方式壓制言論自由。
2. 維護作家尊嚴;反對黨、政、軍對文藝團體的籠絡和箝制。
3. 促進出版、影視、戲劇的發展;反對任何不當檢查、查禁、查扣。
4. 開放一切文學藝術資訊;反對一切阻礙思想交流的措施。
5. 解除對所有大眾傳播媒體的限制;反對報紙、電視、電台及其他資訊的壟斷。
6. 尊重台灣本土歷史、文化;反對任何扭曲、竄改。
7. 尊重台灣各地區各種母語,實施雙語教育;反對一切妨礙母語傳播的措施。
8. 增加各級學校台灣歷史、文化課程,並設立台灣文學藝術研究機構;反對忽視台灣本土的教育政策。
台灣筆會的成立是台灣作家強烈認同這塊土地,關心台灣全體住民的再開始。願台灣作家共同努力,創造台灣新文化,建設理想社會。 |